问:
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显示分公司被撤销,不确定是否已做清税,总公司是否可以从电子税务局上清理该分公司,如可以清理,请问如何在广东电子税务局上操作清理工作呢?广东电子税务局上“【我要办税】一【综合信息报告】一【身份信息报告】”没有“【总、分支机构信息变更】”这个菜单?
答:
如果该分公司与总公司执行的时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公司注销时不需要清税。如果该分公司单独计算经营成果,按独立纳税人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那么注销时需要清税。如果该分公司在税务系统中已经注销了,没有必要从电子税务局上进行清理。如果该分公司在税务系统中没有注销,建议早日到分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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