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逼婚”的法定含义来了!】依据民法典规定,可以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最高法今天发布司法解释,明确:“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所称的‘胁迫’。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总台央广记者孙莹)
来源: 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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