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如蚁,爬行于时光的缝隙中。每每仰观天象,便自觉渺小,然而又每每俯察人世,便又自觉伟大。此等矛盾,竟成了活着的常态。
我曾见过一个老者,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对着枯树发怔。树已半死,他却日日来看,仿佛与树有什么密约。后来树被伐去,老者便不再来了。人们说他痴呆,我却以为他明白。人生在世,原不过寻一株可以相对的枯树罢了。树去人杳,理所当然。
街角有个卖早点的,二十年来风雨无阻。他的脸被炉火熏得黝黑,手上的茧厚得可以削萝卜。一日不见,第二日便又出现,如同街灯,亮了又灭,灭了又亮。人们买他的包子,却从不曾记住他的脸。他也未必记得住顾客的脸。彼此都是过客,何必相识。
深夜写字楼里亮着的灯,像是一只只不肯闭上的眼睛。里面坐着的人,手指在键盘上敲打着自己的生命,一字一句地,把光阴兑换成数字。他们以为自己在创造什么,实则不过是把自己钉在了时间的十字架上。
人生在世,苦多于乐,这是连孩子都知道的。然而人们还是前赴后继地活着,像被风吹散的蒲公英,明知终将枯萎,也要在空中舞上一回。
活着,大约就是一种顽固的愚昧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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