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如何举报qq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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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自治区及各盟市

“双减”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集中整治义务教育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过重问题,坚决杜绝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现公布自治区教育厅和各盟市教育(教体)局监督举报网络平台、电话、网址和邮箱。

受理举报内容:校外培训机构借学校名义招生、占用学校办学资源、办班收费行为;违法违规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行为;中小学及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培训行为;校外培训机构超前超纲培训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等。

广大群众、学生和家长可通过电话、邮件、留言或扫描二维码通过进入举报平台举报等形式对上述行为进行举报。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其他渠道全天24小时。可以实名举报,受理单位严格落实保密要求。自治区教育厅和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对收到的举报信息进行认真核查处理。“内蒙古教育发布”公众号设立曝光台,对查证属实的典型问题予以曝光,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机构的责任人和涉事教师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7月30日


乌兰察布市教育局

1.举报电话

0474-8322326


2.举报邮箱

29715408@qq.com


3.监督举报平台网址

http://jyj.wulanchab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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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

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通知原文如下↓↓↓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
教监管厅函〔20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指导各地做好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治理工作,现就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二、在开展校外培训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进行审核把关,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7月28日



来源 / 内蒙古教育发布、教育部

设计制作 / 郭晓辉

校对 / 苗得雨

审核 / 乌云夫 其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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