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记者 张梦凡)1月28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关于修订肺力咳合剂(胶囊)药品说明书》,决定对肺力咳合剂(胶囊)说明书中的【不良反应】和【禁忌】项进行统一修订。
根据2022年第13号公告附件显示,【不良反应】项应包括监测数据显示,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口干、腹泻、腹痛、腹胀、腹部不适、胃肠道反应、皮疹、瘙痒、潮红、过敏反应等。【禁忌】项应增加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公告显示,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说明书修订要求,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22年4月24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另外,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自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来源: 光明网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