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办理方式为:公民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出具关系证明,派出所核查常表底册后,根据底册内容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户口专用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更多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下方小程序咨询专业律师↓↓↓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