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显示,凡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或者是涉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事务,均属于监察委的管辖范围。
同时,我们也知道,法律赋予公民的监督权。也就是说,任何一位公民都有和贪腐行为,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作斗争的权利。这里提到的“斗争”,并不仅仅局限于个人维权,还包括随时随地监督贪腐,违法等行为。那么,如果我们发现贪腐,违法等行为后,怎么样向监察委进行举报呢?
下面我来解答这个问题,有不足之处欢迎大家补充,指正。
1,举报不能捕风捉影,应该保留证据,例如影像资料,录音证据,贪腐交易记录,或者是其他直接线索,以便于案件的坐实。切记,如果捕风捉影,为了泄私愤而举报,那么不仅不能达到目的,还会涉嫌诬陷,很有可能涉嫌犯罪。
同时,相关公职人员违规审批,以权谋私等都属于被举报范围。
2,取得相关证据,或者线索后。可以采取如下方式进行举报:
①登录纪委,监察委网站(二者同属一个网站)。然后找到所在的省份,按照步骤填写举报事项,举报内容等。
切记尽量实名举报,留好联系方式。不要担心举报信息被暴露,也不要担心被报复,毕竟现在保护举报人的。同时,如果确实不方便实名举报的,也可以匿名举报,但是一定要提供好确实的证据,千万不要捕风捉影,胡编乱造。这样是无法达到举报目的的。
②拨打统一举报电话:12388
③直接到监察委驻地举报,并递交相关证据。
同时,大家要知道,设置监察委员会区域级别为,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也就是说,只有县级和县级以上才设有监察委。乡镇,街道,是不设该机构的。
编后语:本文很短,只是在闲暇之余告诉大家最基本的维权常识和方式,希望大家提出不同意见,并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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