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转院如何办?
我省转诊转院职能
已下沉到定点医院
很多参保人员对异地转诊就医十分关注。为便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转诊,切实做到“百姓少跑腿”,转诊转院职能已下沉到定点医院,由医院院端为参保人员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无需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来源:摄图网
转诊转院指什么?
转诊转院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定点医疗机构因医疗仪器设备条件、技术或治疗手段等方面原因,必须转往上一级医疗机构、专科医疗机构或有特长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经当地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院出具转诊意见,并为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后,参保人员可直接持二代社会保障卡前往就医地。目前,我省转诊备案执行备案至统筹区政策,即由患者自行选择就医地异地定点医院。
参保人员应首先选择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根据病情需要必须转诊转院的情况下,可以办理转诊转院手续,需再次转院的,应由所就诊的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证明。转诊备案统一由参保地有转诊权的定点医院办理。
转诊转院一个治疗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的,应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通常转诊备案一次有效,再次就医需再次办理。同一疾病过程多次到同一家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第二次及以后可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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